先分清:越位位置和越位犯规

判断“足球越位位置的身体部位”,先要知道越位位置只看空间关系,不等于犯规。按照通常适用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在同队队员触球或传球的一瞬间,如果一名进攻队员的任何有效身体部位满足两个条件,就可能处于越位位置:一是在对方半场(中线本身不算);二是比球和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都更接近对方球门线。此后是否判罚,还要看其是否触球、干扰对方或从球反弹、被救球后获得利益。

哪些部位算数:头、躯干、脚

规则计算的是头、躯干和脚。换句话说,能合法踢球、顶球或用身体触球的部位,才会被拿来比较位置。脚尖、膝盖、大腿、胸部、头部等如果比球和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都更靠近球门线,就可能构成越位位置。

手和手臂不计入越位位置判断,这一点对所有球员都一样,包括门将。也就是说,即使一名队员的手臂伸到了防线前面,只要头、躯干和脚没有越过比较线,就不能仅因手臂在前而认定其处于越位位置。

容易混淆的边界

  • “平行”不算越位位置:如果有效部位与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或球同样接近球门线,就不满足“更接近”的条件。
  • 只看有效部位,不看服装或姿势:球衣、头发不改变判断;身体前倾但脚还在后面,也要看实际有效的头、躯干或脚的位置。
  • 门将出击时要看“倒数第二名对方队员”:此时最后一名防守者不一定是门将,比较对象仍然是防守方的倒数第二名队员。

两个假设情境

假设传球瞬间,前锋的脚尖比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更靠近球门线,但手臂收回。因为脚尖属于计算部位,该前锋处于越位位置;若他随后接球,通常会被判越位犯规,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。

反过来,若前锋只有手臂伸在防守队员前面,头、躯干和脚都与防守队员平行或更靠后,那么手臂不算数,他不因手臂位置而处于越位位置。若他随后正常触球,也不构成越位犯规。

因此,看越位位置时,关键是先锁定传球瞬间,再比较头、躯干、脚与球及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的位置;手臂和手可以忽略,但处于越位位置后的后续行为才决定是否吹罚。

依据: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1章“越位”(通用规则解释;具体赛事另有规定时以赛事规程为准)。